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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证据是如何取得的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4-11 15:16)    点击:549

离婚证据是如何取得的?

(一)抚养费的证明——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。

(二)抚养权的归属证明——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,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

1、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;

2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随母方生活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随父方生活。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;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;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

3、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,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:

1)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。

2)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。

3)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。

4)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。

5)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,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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